男女朋友关系谈了两个月 分手了女子怀孕 报警说强奸 构成犯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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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客观证据确定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只有被害人陈述的,一般难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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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不构成强奸,诬告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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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当初是自愿的话,就不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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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强奸罪的认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是行为人心智、精神状态正常,其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与之发生性交。最后是违背妇女本人的意志,侵犯其性决定权。对于强奸罪的认定,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 假如存在半推半就,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强奸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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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当初是自愿的话,就不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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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谁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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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女朋友自愿发生关系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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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能证明的话,可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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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当时女方是否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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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的话 不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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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是自愿的,就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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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