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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三天临时工,不做了不给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24 21:05: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去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做临时工,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按《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支付,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
    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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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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