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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好: 我与其他甲、乙二人成立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甲4,乙3,本人3,但是成立至今,已经有1年了,公司还是没有建立财务制度,造成我看不到夜控制不了他们的支出,公司的支出。 请问:我有权要求建立3人共同签字才能生效(银行提款、财务报销等)的财务制度吗?如果他们不予理睬,我该怎么办? 非常感谢各位专家

公司企业
2004-06-12 02:36: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从公司法的相关条文来看,股东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有查阅权。由于你所占的股份较少,实践中按照你的要求建立具体的财务制度可能性不大。建议你还是从股东查阅权入手,要求他们给你看财务报告。
  • 那我查账的时候发现他们乱支出怎么办啊?难道我就没办法了吗?
  • 如果你的要求或权利不能保障,你可以与其他股东协商转让你的股份,或以侵权之诉起诉到人民法院。另外你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没有财务账目的情况。
  • 谢谢以上各位专家的答复,我现在不想再跟这种小人搅和了,谁能帮我介绍个在北京的好的律师,我只想把我的投资拿回来就可以了。。。
  • 你可以和我一个律师朋友联系。苏律师电话:010-62116093 13366079357
  • 你虽然占的股份小,但还是股东,股东有权查帐并对乱支出的情况提出质疑,要求他们给你合理的解释。
  • 你享有知情权,可以查阅公司帐目。但就建立新的财务制度,必须依据章程进行股东会决议,但如果发现其他股东有乱支出等危害公司的行为,你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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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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