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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车市场买车并且以首付形式贷款买的车,是二手车市场卖我车的人给我找的贷款公司或其它贷款,签合同时听给我办理贷款车的人和卖我车的人给我讲合同问题,但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完全不明白合同内容的意思下,听两个人说的情况签字和按手印的,放款金额比我买车金额还要多几万人民币,并且合同不给我,还有就是提前给了几千元的首付钱,这样情况下,我有问题,一个是这个合同是合法有效成立的么?我首付的钱能要回来么,没过户,合同内容跟我实际要贷款金额不同说是什么利息本金一共需要还放款金额的钱数,这样对么?带三年所还利息跟我要贷款金额数几乎一样,甚至比贷款金额还要多。这样对么?够没构成诈骗

债权债务
2019-01-13 22:51:3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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