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上班,刚开始去上班,工资不高,我和厂长和主管说不干了,算不算违反合同
我在厂里上班,刚开始去上班,工资不高,我和厂长和主管说不干了,厂长说给我一天不低于200元的底薪,前段时间我请假回老家了有事情没有来,最近来了,听说厂要搬了让我跟着去,有点远,我就不干了,主管说要扣我之前补的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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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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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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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若员工有比较确定的证据的话,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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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请事假都是扣当天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1.75。
请病假且有相关证明,一般是发放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年假、婚假等合法带薪假期一般都不会扣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工资一般先走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低于工资部分由公司补齐。
其它假期具体薪资计算方法均优先参考当地法律法规,其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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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