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四川人在80年代嫁到了河北,在此期间我母亲有属自己个人的房产,嫁到河北之后就把户口也迁移了过去,可没想到在迁移户口的时候农村公社,大队,没有按照我母亲在四川的证件号码,而是重新注册了新的河北户籍证件号码。导致现在我母亲名下房产不能证明所属她个人财产。据我母亲描述那个年代还没有成立农村派出所户籍办,都是在农村大队上用本子登记的,现如今应该找什么部门去办理此事,证明我母亲是由四川迁移至此落户,并证明之前证件号码是她本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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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 。
追问:派出所说查不到信息,不给弄
解答:返回到四川原籍,设法处理。
追问:四川那边回复的是,你的证件到期之后没去登记补办。现在四川那边的意思认定没有我母亲这个人的存在了。
解答:那你们自己看着办吧,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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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