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在我爱人名下房产被他和他同居的女人以夫妻名义卖掉了,而且卖了两手,购买者都是女方的亲属,房产局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程中没有严格审查出卖方手续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重要要件,致使我的权益受到侵害。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先起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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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给同居女人(有证据)的亲属,可以认定第三人不属于善意购买,损害房屋共有人的利益,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有效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买房方和你爱人。如果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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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房子,起诉房产局,想要求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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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买房方和你爱人。如果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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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你爱人要求返还财产。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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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