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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公司签了自愿放弃社保现在要求补缴可以吗

合同纠纷
2019-06-22 12:58: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   社保如何征缴,  1、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用人单位按其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20%);劳动者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计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实行专户管理。  2、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含职业中毒)事故发生频率确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分别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缴纳。  3、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本市按照工资总额的3%征缴失业保险费,其中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缴。  4、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比例另行制定。  5、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按各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0.7%缴纳。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社会人均工资为社会保险费征集基数。 
  • 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是双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接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不予录用;已经录用,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结清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具有依约履行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不理会劳动者不缴纳社保的要求。
    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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