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律师,您好,我向你咨询一个问题!我所在的单位是国有服务行业,管理层(部门总监以上职位)都是由另一个公司派遣过来,管理层劳动合同不起与我们单位签订的,18年管理层制定了一个不利于公司员工的工资结构调整方案,而调整方案并不涉及到派遣来的管理层,并召开了职代会,这6人也是职代会的(召集和主持),职代会成员共53人,18年12月28日第一次开会决议,参加41人,结果19不同意,18同意,1人弃权,表决没通过,2019年1月8号下午,召开第二次会议,投票结果是26同意,10票不同意,4票弃权,决议没通过。结果会议延长,主持人威胁在坐职工代表,如不通过此次表决,以后不再为员工增加工资,然后进行了第二次投票,结果33票同意,通过了工资调整方案!
我想问下:第一,此次职代会的投票过程和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派遣的不参与工资调整方案的管理层6人是不是可以作为职工代表?是否有投票权!
谢谢,如果此次职代会是无效的,我考虑聘请律师继续微软!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