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本人在二手房买卖当中,在18年11月份过户了房产证给买方,但现在由于买方的原因迟迟没能办理贷款,(故意拖延等)但合同上没有明确他办贷款的时间,我该怎么办?买方算违约吗?

房产纠纷
2019-01-09 15:14:25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方在限定的日期内完成贷款,否则解除买卖合同,房屋需要变更回你的名字。这种情况肯定是延迟履行合同,当然违约。
  • 这个你只有催促对方了,一般贷款审批通过才过户的呀。你们的合同不会有问题吧。
  • 你好,你可以委托律师催告对方,再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 你好,具体是合同内容约定,更多咨询,欢迎来电或微信本号码
  • 如对方在合理期限仍不办理贷款,可要求其支付余款
  • 你好,你可以发函要求尽快支付房款的
  • 建议带上买卖合同来律所咨询下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购房款。
  •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
  •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了。。。
  • 你好,算违约的
  •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 买方够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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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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