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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位挖掘机驾驶员,去年12月9号老板沈某把挖机借给朋友刘某,第二天早上还挖机的时候,车子打不着火,当时还没到上班时间老板打电话过来让我去协助刘某,我过去也没打着火,然后刘某让我拿个螺丝刀去马达搭下火,他在驾驶室里操作,结果螺丝刀不够长,两头线都更不到,然后又让我拿根铁丝去马达那里搭火,结果还是没有搭起来,这时我就来到驾驶室里检查保险丝,这时刘某回他拖板车里休息,拔了几个保险丝,其中有一个保险丝断了,然后我又跑到电瓶那边查看保险,就在这时我闻到一股焦味,然后跑到发动机机舱发动机部位起火了,这时我就叫刘某,刘某给我扔了两瓶水,好像是冰糖雪梨饮料吧,倒在火上感觉火势更大,这时就拨打119,然后去一百米之外开一部小挖机挖土救火,过一会消防来了,经过个把小时把火灭了,然后挖土机烧报废了。到现在还有4万多块钱没给我,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合同,请问我担什么样的责任,我的工资该怎么要回?

劳动纠纷
2019-01-07 22:58: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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