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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煤矿干了几个月活,九月份辞职,他们有我八天工资不开,咋办

合同纠纷
2019-08-01 18:24: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4] 规定,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在劳动合同内,员工突然离职,工资怎么算?

    首先在劳动合同内,劳动者不论是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后离职,还是无故擅自离职,用人单位都有义务结算该劳动者的工资。

    当然劳动者也有要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劳动者法定离职手续是指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动者无故擅自离职,则违反了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用人单位可以就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向其发一封EMS,外封上注明是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如果没有人签收,保留相应凭证,进行公告解除。此类离职劳动者的离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该劳动者主张赔偿责任,并可在用人单位向其结算的工资中抵扣。
  •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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