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公司有劳动合同,但我没去上班,公司也没支付工资。现在因未去公司上班,公司要求赔偿金,这样我应该怎样处理?

劳动纠纷
2019-08-07 20:17: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也就是说经济补偿并不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判断的,而是根据实际工作的期限。单位给员工缴纳的部分社保和公积金,不包括在经济补偿金中。员工个人工资中扣出所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包括在经济补偿金中。
  •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斟酌的是你的情况是否属于\\\"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否,你可直接向公司索取,如遭拒,可向南山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为你先做调解,调解不成的,你可以在被辞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 公司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应该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要求赔偿,协商不一致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但是必须要提供劳动合同,需要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合同丢失,需要提供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 需要了解进一步详细的信息,方可做出判断。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