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叔叔他是一个比较厉害的人,他的名字有很多不动产,他是开公司的大老板,但是今年他们公司出现了很大的变故,他的公司马上就要倒闭了,他希望能够通过不动产抵押,请问不动产抵押担保期限有多长?怎么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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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
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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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所谓抵押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效存续期间。我国没有法律对抵押权时效及期限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但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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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期限可以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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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