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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买新车说的是一共全款落地是13.18W裸车+1.5W购置税+保险6200+赠送装饰及工时费和出库费以及车检费,或者裸车15.18+保险车船税等+送一张30000的油卡(要是不要可以返现27000)。两套方案军计算为15.5万左右。买车当时签的合同和我们当时说的根本不一样,写的为裸车17.98万,交付2.75万后,交车款15.18。当时我问经销他们说这只是制式合约,先行由我个人先行垫付,等做完手续后给予现金返现保销。流程为交定车款27500后去提车了交款15.08W提完车了,说是工时出库车检说是有我自己先行垫付,而在办完所有手续回经销那里时经销说30000的油卡不是送的而是代办不予返现(签时问经销这不是送的,他说是送的,这个不用这条协议,油卡肯定是送的,合同最后一条为我与经销互相商议油卡无明确),还有合同当中有收取车价的10%作为服务费(当时说是这个包含在预付款里,做完手续继续现金报销),和提车后车无故障想退款需掏服30%的车款为违约金。而现在经销相当于口头协议全面推翻,他说不管是谁说的都不认只按照合同走。相当于和当时商议价格相差5万左右(差价为15.08-13.18+2.7+装具工时,出库,车检保险差价)。请问现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怎么进行维权要回5万左右的差价或者起诉使合同无效进行全款退车?

损害赔偿
2019-01-05 15:04: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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