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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的土地承包给一个同乡,就是一次性承包到底的那种,由村里制定的合同,当时承包时是17亩地,自己土办法测量的!去年国家统一土地确权,我家这块地测量出来18.3,我想让对方把多出来的1.3亩的钱补给我,之前的不要了,就把剩下的还有8年的1.3亩的钱补给我,这样可以吗?对方说我这样属于违约,说土地确权也不一定准确!所以请律师给我一个正确的答案!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1-09 20:14: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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