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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提前终止合同,还有6000元押金不打算要了。甲方还有权利让乙方赔偿租金吗?

合同纠纷
2019-12-24 23:12: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6000元押金足够弥补甲方的损失,一般来说,甲方是没有权利再要求对方赔偿租金了。如果不足够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需要证明所受到的损害。具体需要详细了解情况才可能给您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您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稍后再拨)。
  • 属于对方违约,协商不成,不搭理,让对方起诉好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一般情况下,押金足够赔偿损失了。不需要再赔偿租金了。
    追问:嗯嗯!像这种情况,就说我的店铺生意不好我自己不做了,我乙方又权利提出来终止合同对吗?只要我结清店里所产生的房租以及水电费!这样是不算违约的对吗?谢谢
  • 看合同有没有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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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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