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老公是1982年在洛轴参加工作,1997年被除名,而且他是热处理工,今年已经57岁了,到洛阳市养老办问,办公人员说他不够格,单位只给他交了两年多养老金,之前的视同交纳不算,说有1995104号文件规定,除名人员不算工龄,因为他一直身体不好,有多种病,后来一直没有续交过,他们说的对吗?

劳动纠纷
2019-05-30 08:41: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试用期算不算工龄?
    试用期算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 一般情况下,被确认为几年工龄,视同缴纳几年社保,工龄越长,享受的福利待遇越高。而从1989年市场经济时代开始,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采用全民缴纳社保的方式,取代计算工龄作为福利待遇的依据。具体的养老金计算规则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以当地社保中心答复为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