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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议 书 甲方: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乙方: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结为夫妻,婚后育一子(姓名: )和一女(姓名: ),为兑现双方百年好合之承诺,互相督促履行夫妻忠实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等,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双方在婚姻关系建立之日,以及存续期间,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不得发生任何婚外性行为,违反夫妻互相忠诚的义务。 二、若任何一方有下述行为,视为对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违反。 1、一方有嫖娼、卖淫行为。 2、一方与异性的偶然的婚外性行为。 3、一方与异性的长期通奸,同居行为。 4、一方出现配偶所不知晓的血缘关系儿女。 5、一方出现配偶所不知晓的婚恋关系。 三、若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可推定对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违反。 1、一方与异性在非合理场合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类如接吻、爱抚等情形。 2、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单独相处在封闭、隐秘场所,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3、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的存在有通讯联系,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4、有异性出现,主动承认自己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直接证明的。 5、一方与异性长期存在赤裸淫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经配偶劝阻过一次不予悔改的。 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致双方离婚的,则双方所生之子女由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每月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4000元,直至孩子成年。 五、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致双方离婚的,除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可列明具体的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外,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人民币5万元。 六、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冷静而理性,并一致确认上述约定是公平、有效的。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手印): 乙方(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民事相关
2018-12-28 18:28: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