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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撞了,人没事,认责书也下了,因为机动车方有保险,故主动承担主要责任。结果非机动车方仗着年纪大,事后讹诈,索要医药费。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
2018-12-28 16:55: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先不要惊慌,索要医药费必须有理有据。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3、您可以与我详谈,我可以告知您所需要准备的文件资料和所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来电是免费的。
  • 你好,保险责任范畴内,保险赔偿,保险责任范畴外的合理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摊。即如果对方提出的医疗费用实际不合理,可以不予理会。协商不了的,让对方起诉。
  • 您好,可以请求交警进行协调。您也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协助谈判,方便的话您可以来电详细询问,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 事后是已经解决后再找您要钱?还是没有处理完?这两种性质不一样的。具体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追问:本来双方商定好了,虽然责任7:3,但我方负责所有费用。车还没修好,对方亲戚说老人家不懂事,被吓坏了,他说的不算,要去医院看,还要精神损失费。
  • 你好,人没事就不怕对方讹诈,你可以让他去医院检查有没有受伤看病历单
  • 你好,医药费肇事方按照医院单据先行垫付,后面给保险公司报销。
    追问:因为认责书判定没有人员伤亡,所以保险公司说不负责医疗费,完全按照认责书来理赔。这是可以申请追加赔偿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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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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