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起交通事故,对方电瓶车,我是机动车,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是次则,对方现在做了伤残10级,脑震荡,已经起诉,要求赔偿11万多,要求我支付赔偿鉴定费及律师费,是否合理?判决赔偿后对方以后还可以在向我要求赔偿费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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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
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构成伤残,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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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上海的法院是支持被告适当分担律师费和鉴定费的,不过可以主张保险公司承担(当然保险公司会极力抗辩不承担)。
如果需要二次手术,有可能再次起诉。
如有新的问题,可进一步来电详询。
追问:对方是脑震荡做了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法院同意重新鉴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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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由交警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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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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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积极应诉的,搜集证据,及时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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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要看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判决赔偿后如果有二次医疗费,还是可以继续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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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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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