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了,我取保候审被警察院免于起诉,我的保证金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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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联系经办警察,申请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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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取保候审到期,没有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届时即可持交保证金时收到的《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去决定机关要求退还保证金。如果决定机关或执行机关不予退还,可以依法申诉。
拿回保证金的条件:
一、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即:(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同时,还要遵守决定机关对被取保候审人的个性化特别规定,如: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在取保候审期间,如被取保候审人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发生即为取保候审结束:1)被解除取保候审,不再采取强制措施2)被逮捕;3)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4)被依法宣判;5)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即取保候审达到了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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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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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案件侦查结束,办案机关认为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构成犯罪,便应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12个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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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