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8年5月22签的合同,于2018年12月21日部门领导找谈话,说是公司没有钱了要合并到集团去要裁掉一部分员工,现在如果自愿被裁有经济补偿,如果跟集团重新签订合同被集团辞退就没有补偿金,到12月底走就提前一周跟我们打声招呼,请问这样如果走可以拿多少补偿金,如果继续跟集团签订合同再辞退是否就没有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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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职,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被集团辞退,首先看单位裁员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程序,如果涉及违法解除,则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不同于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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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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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故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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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违法解除的话是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按照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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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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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职,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被集团辞退,首先看单位裁员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程序,如果涉及违法解除,则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不同于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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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