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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单位先工作了4年,办理了辞职手续。后又在同一家单位又重新入职,工作了3年。现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是要赔偿7个月工资还是赔偿3个月工资

劳动纠纷
2018-12-24 11:59:0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经济补偿金是依据每一次的辞职提出的,不是连续计算的。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 您好,请问您单位因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呢?一般是只算本次劳动合同存续时间的。还有疑问和需要您可以直接来电或威信进一步沟通,我们尽量帮助您解决。
  • 您好,请问您之前是自离吗?当时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如果没有的话您只能要求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有其他需求您可以来电详询。
  • 您好,只能补偿您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您在第一次是主动离职还是被辞退,如果是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而第二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你们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吗?如果是到期了,也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没有到期,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问题还需要沟通,欢迎来电或同号位信免费咨询。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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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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