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刚工作一年,由于公司要撤销整个部门,所以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的说法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给一个月工资。我认为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应该补偿一个月工资。然后公司违约解除没到期的三年合同,应该在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总共要补偿两个月工资。
不知道我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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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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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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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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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补偿3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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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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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补偿你三个月的工资。
更多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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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你三个月的工资,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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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你三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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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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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你三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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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