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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姐夫在广东上班,有交职工医保。近期到山东出差,突发脑溢血住院,这算工伤吗?住院的费用是公司支付吗?家属看护和后期康复治疗可以要求补偿吗?

交通事故
2019-08-13 08:24: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
  • 出差受伤的,首先要查明原因,原则上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中关于平均工资的计算一般按按前十二月平均工资赔偿,各个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不同,您可以去本地区的统计局网站查找。工伤补偿应先去你所在地的有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再根据具体鉴定等级进行补偿确定。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住院有没有护理费?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按规定向劳动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工伤职工出院后,如需护理的,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按上述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安排护理人员的话单位无需再另行支付护理费。与用人单位有关于工伤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进行工伤索赔。与用人单位有关于工伤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进行工伤索赔。
  •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治(医)疗费。(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四) 康复治疗费。(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七) 生活护理费。(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 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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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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