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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因为生病,在XX分期上贷款19000,分30期,如果提前还款就没有任何手续费,如果按30期结清就需要37080元,我每期还1236元,每月本金是500到750不等,这个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算的,外加一个50到80不等的服务费,剩下的就是利息,一共加起来每月要还1236元,请问这个是高利贷吗?如果我每月只还本金和法律范围内的利息,剩余部分我不管的话,他们以诈骗罪起诉我,这个罪名成立吗?

债权债务
2018-12-21 14:46: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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