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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放假3年,期间没有发给生活费,并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现在提出解除,职工能得到那些补偿,公积金缴费怎么取基数。

房产纠纷
2019-07-22 07:15: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自离没有补偿 。
    追问:是单位提出解除职工。
    解答: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 公积金是一套独立系统,不与社保缴费基数挂钩,与你的实际收入挂钩,是个人收入的10%,单位个人各负担5%。由于公积金仅仅是个规定,并没有立法,因此没有强制性,所以各单位随意性很大,有的甚至根本不缴纳。就是企业违规了也无法可依,没有强制性措施。
  • 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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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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