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只写出了确认劳动关系存在,赔偿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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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什么纠纷,是工伤吗??
追问:是劳动赔偿,仲裁裁决书只确定了工作关系,至于赔偿金没写,怎么办,这裁决书没什么没写钱呢,(本人在单位工作14个月,单位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被单位无条件解雇了,我去劳动仲裁处申请,开庭后就给了我一个仲裁裁决书,上面写到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对方不认可可去人民医院上诉,我怕是不是仲裁裁决就这么完事了,而没赔偿我金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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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申请执行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
二、不予执行的情形
以下情形,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或者仲裁结构无权仲裁的;
2、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3、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不足的;
4、适用法律错误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6、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执行措施
1、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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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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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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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