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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发改组(2006)24号第二批军工企业债转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此文要求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办理了债权转让,现己12年之久,资产管理公司至今未给银行资金拔付和资金清算,银行是否可以依法起要求资产公司立即支付债权转让资金?有何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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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18:59: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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