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手术!出院后在家休息了几个月!然后就去公司工作了!由于是私人企业,没有工资条,直接发现金!现在报销工伤这一部分!但是公司却按照每个月2500的基本工资支付!但是在这期间我有工作上班,我之前工作每个月的工资是7000。现在我能不能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安介入调查我的出勤记录!然后要回我工作期间的那部分工资!
-
公安不会介入调查你的出勤记录的,你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如果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可不可以把公司的出勤记录调出来!官司会不会赢!
-
工伤住院费怎么报销?
办理条件
1、准予办理条件:
①已参加工伤保险;
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③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④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2、不予办理情形:
①未参加工伤保险;
②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的;
③未在我市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
④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
⑤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不一致的。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按事假处理不合理,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如果公司不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以法律形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