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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被辞退,应符合那些条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合同纠纷
2019-06-28 05:34: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几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中的用人单位仅仅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而解雇劳动者的,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但是,劳动者因与几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影响了其中一个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该用人单位是有权将劳动者解雇,并且不用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被公司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第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的标准向您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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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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