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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朋友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问题,现在公司法人代表是我,但是我不是股东,朋友想以个人名义贷款,公司做担保,请问,如果到时候贷款还不上,我会要偿还吗

房产纠纷
2019-04-08 20:55: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要。但如出现他被诉,你公司也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定代表人也会受失信影响。
    追问:公司法人是我,想以我个人的名义贷款,公司还有另外一个担保人做担保,这样子如果出现偿还不了,我会需要偿还吗?
  •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贷款的问题,公司法是有规定的。如果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具体由谁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但如果公司是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则必须由股东会进行决议。
    如果规定是董事会决议的,则不需通知全体股东,如果是股东会决议的,则须通知全体股东。
  •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如果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 公司实行法人财产负责制,公司以其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你这里所说的法人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理公司,由此产生的责任后果由公司承担。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责任。
    还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人追讨债务。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对此。债权人不能认为官司胜诉后,就万事大吉,申请法院执行一定要在申请期限内,否则法院不予执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
  • 公司的是什么公司啊,是有限公司吗
    追问:是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我需要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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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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