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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手房装修,接受了装修公司的设计,跟装修公司签了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交了50%的装修款。然后做拆除的时候说要另付费,我就微信转账给了装修公司的工长,拆完后楼上邻邻居举报我拆了承重墙,造成他家地板中部下沉,我按执法局的要求做了鉴定,设计和加固施工。要赔偿楼上的损失,还要交罚款,共计约七八万。装修公司认为拆除不在合同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我目前手里的合同内容简单,只有时间,总价,付费方式,签名和公章,没具体写包含什么,也没写不包含什么。我手里的图纸也只能看出部分承重墙的拆除和移位,另一部分承重墙需要拆除后在原位用材料重建所以在平面图上看不出来,据设计师讲预算中包含了砌新砖墙的费用,可我手里现在没有预算单。设计师和工长两人自始至终没提到承重的概念,也没说过拆除有风险。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怎么办?如果楼上邻居起诉我,我会被判大额的罚款交国家吗?我会不会被判刑?

行政纠纷
2018-12-10 08:32: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 你和装修公司都应当知道拆除承重墙会发生危险,你们的行为实际上构成共同侵权,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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