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我们家装修,和一个私营的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的内容是开始布水、电线给对方40%的装修款,泥水工,木工进场给40%,漆工进场付18%,业主需要验收。现在的情况是:房子的电线未布完,地砖有许多地方需返工(如卫生间的一部分比过道的地面还高,进门的地砖有一块的一角是空的),房间装了柜子,但还差柜门,卫生间,厨房和生活阳台未掉顶,厨房的灶台未做完,整个房间的门未装,已经到了四扇门,还差3扇门未到。每个门框的墙体都缺角不平,有的缺十公分左右。现在漆工已经进场开始施工,对方要求我们付18%的漆工入场费,但我们现在没有付给对方,理由是装修中还有很多地方有问题需返工,重点是每一项工程都未完工,所以我们现在拒绝付给对方18%的漆工入场费。在漆工入场时就已经已经过了交房时间,后来我们曾多次打电话给装修的负责人,可对房一再拖延就是不继续装修机返工,也不露面。要求我们要将18%的漆工入场费用打到业务员的帐号上才继续装修,可之前我们都是当面付款,对方给收据。所以我们要求对方和我们当面谈并付款给对方,但是对方就是不干。 请问各位律师:现在已经过了交房时间一个月了,我们现在可以视装修公司违约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了吗?我们可以找其它的装修队来完成剩下的装修工程吗?因为是全部包给装修公司的,现在房间里的东西都是我们的吗?如未安装房间门,我们不必支付买门的钱对吧。 最后感谢各位律师了!

其它综合
2013-04-20 16:43: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