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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08年,10月进入单位的,2017年8月离开单位的,单位给我补交社保,算下来我个人应该补交25000多,不知道他们算得对不对

劳动纠纷
2019-03-06 00:37: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具体问社保局。。。。。。
  •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 企业首次办理社保登记,企业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 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 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等
  • 个人如何补缴养老保险:一、自由择业人员需携带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以及复印件。三、失业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以及复印件。四、个体工商户需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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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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