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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中介签订房屋租赁托管合同.18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条款中托管期限与租金:托管期届满时因受托方顾客仍需居住使用该房屋.甲方同意不超过六个月的延长期.延长期间所有事项均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想问一下:1.在延长托管期不超过六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延长期.中介不跟房东沟通协商自行定延长是时间???2.因协商意见不同.合同到期后房东是否有权力收回房子??? 望回复.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4-27 05:03: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甲方是谁?文字已经写的很清楚了,房子是自己的,如果你没有赋予中介的权利,他擅自使用,你可以起诉中介
  •   租赁合同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协议,租赁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房屋合租租赁合同,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如果中间产生纠纷或者是一方毁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但前提是要看房屋合租租赁合同的内容有没有跟法律相抵触。
  •   租赁合同期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   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租赁。  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能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就租赁期间问题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根据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租赁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就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无法确定租赁期限,所以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于承租人利益的考虑,出租人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一个合理的宽限期,以便及时妥善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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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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