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7月30日,自用的**手机出现故障,具体表现为接通电话的时候听筒听不到声音,因出了保修期限,故找了一家维修店进行修理,花了60元修理费,先付的,开的收据也注明以交费,拿手机的时候,我给他收据他给我手机.过了大约7天,手机修好,拿回自用,结果不到20天故障重犯,再去找他,他说已经修好了,这次在修就要再次交费,所以争论起来,结果他以上次的维修费用未付为由,私自扣留手机!!
因为上次拿手机的时候把单据给他了,所以现在没有单据!
我改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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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下面的帖子,上面的有语句颠倒错误,这个以修复!
06年7月30日,自用的联想手机出现故障,具体表现为接通电话的时候听筒听不到声音,因出了保修期限,故找了一家维修店进行修理,花了60元修理费,先付的,开的收据也注明以交费,过了大约7天,手机修好,拿手机的时候,我给他收据他给我手机.结果不到20天故障重犯,再去找他,他说已经修好了,这次在修就要再次交费,所以争论起来,结果他以上次的维修费用未付为由,私自扣留手机!!
因为上次拿手机的时候把单据给他了,所以现在没有单据!
我改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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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当地消协、质量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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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