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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继母再婚时我已年满十八岁,且继母工作在外地,婚后仍与我们两地分居,节假日来京,我妹妹是父亲超生的,今年十七岁,一直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也很少来京,一直只是我与父亲共同生活.继母对我和妹妹没尽过什么抚养义务.父亲去年年底去世,后我由于结婚也搬出来住,房子现在由继母及其儿子居住,请问我和妹妹是否具有该房居住权和购买权(是父亲单位分房,尚未购买),是否对继母负有赡养义务?谢谢!!

婚姻家庭
2006-09-01 22:44: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居住的情况看单位的意思;你们没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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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金刚律师事务所
    刘和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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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界定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呢?父亲临终前曾与继母协商由继母负担妹妹学费(父亲给她留有存款),但前些日子继母以各种理由不予履行,后经多方协调并要我签订一份不再有经济纠纷的协议,才答应负担一部分,妹妹当时并不在场,请问此协议是否有效,是否会因此形成抚养关系,以前年节给的压岁钱是否会形成抚养关系呢?谢谢!!
  • 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没有赡养的义务。对于父亲生前居住的单位用房,应当由当时的实际居住人继续居住。
  • 房子的问题要看单位的具体规定的.因为产权人仍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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