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我和我老婆是二婚,小孩十六岁了,孩子原户口在贵州,已经给以前的爸爸下户口了,我是在四川,这次人口普查,可以在我四川上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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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属于法律问题,万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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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5)父母身份证明;(6)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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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户口上不了怎么办?根据现行户籍政策,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选择随父亲或随母亲入户。
小孩入户需提供如下材料:
1、你为其小孩要求入户的申请;
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3、你的《居民户口薄》;
4、准生证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你夫妇的结婚证
6、准生证
有了这些就应该给上户口,只要材料齐全,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上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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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的法定证件,也是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的主要依据和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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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