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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签定了合同,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如果工作不满1年则需赔偿2000元,满半年需赔偿1000元。一个学期后本人由于学校环境恶劣,提出离职,学校要求赔偿违约金。并且要求写了欠条盖手印,请问具备法律效应吗

其它综合
2019-05-05 12:47: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学校的要求不合法,你可以按正常的程序申请辞职,不需要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如果学校在和你签约后有对你花钱外派培训等情况,那么你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学校并没组织外出培训,并且提出离职后要求写下欠条退还7月工资盖手印才予以离职,于是被迫写下了欠条
    解答:学样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不支付。并且有权向主管部门投诉。
    追问:被迫写下的欠条并按了手印也可以不作数,投诉她吗?
  • 第一,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法院可以酌情降低;第二,您需要结合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状态以及合同的内容具体分析,如果您证明不了对方违约,您没有合同解除权,对方可以要求您继续履行合同,所以您这事想解决,第一要找对方的责任解除合同,第二,降低或者不支付违约金。
  •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违约金的,除非公司有培训或者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劳动者没有遵守的情况,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般劳动者离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第七章详述了违约责任。
    违约金
    违约金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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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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