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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房子委托公证给对方了对方没有没做到承诺上的,可以撤销公证吗?

刑事行政
2019-01-28 07:26: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咨询公证处。
  • 委托代理协议真的不能撤销吗?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前者包括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约定解除合同以及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待条件成熟时,一方可据此解除合同;而后者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若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沈某的解除权即属于后者。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而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也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采用通知的方式。在要约生效后、承诺生效前对要约的修改,其效果等于旧要约撤销,新要约产生。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此时不发生撤回的问题,但要约人尚有可能撤销要约。   要约撤销和要约撤回的区别是:目的上,要约的撤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时间上,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发出之前;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如果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要约既不能撤回,也不能撤销,否则就等于允许当事人撕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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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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