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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的单位并没有和我签合同,都工作有四五个月了,并且每个月都是我催着才发工资而发工资还不是一次,我提交了离职证明后,用各种理由来压榨我工资。 去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让我先去工商局查下她企业,发现她企业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取消了经营,但目前她公司还在经营。而我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资料,去法院申请胜算大吗?,麻烦您回复下,谢谢!

其它综合
2019-02-15 14:41: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单位在三个月前拖欠你工资,你还需劳动仲裁,仲裁不予受理,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你持“不予受理通知书”在到法院诉讼。
    追问:去工商局查到企业已经取消了经营,但还在经营,压榨了工资,属于劳动仲裁管吗?
  •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或被辞退,工资应该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 公司不给办离职,劳动者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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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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