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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XXX科大学城北校区与2018年4月21日报名参加单招培训班,交了一千块钱的定金,全款是12800元,我因为一些客观原因不想去了,找培训班退钱,培训方说不能退款,这个简直就是霸王条款,请问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可以退款呢?希望可以尽快得到解决.

合同纠纷
2019-02-13 11:02: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定金,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是不可以退的。
  • 根据合同法第39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40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41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消费法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商业服务十大霸王条款  “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属于霸王条款  一:本酒店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损失责任;本宾馆只提供车辆停放,注意防盗,丢失自负。  二:请您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首饰等)如有遗失,本酒吧将不负任何责任;请带好随身物品,如遗失本餐厅概不负责。  三:不管是否使用过设施,会员费不会因任何原因作退款,会员卡也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次卡除外)。如经查获,即取消会员资格或有权没收此卡,如会员须转让他人使用者并支付20%转让费。  四:“VIP贵宾卡”、“积分卡”上标示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五: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换。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六:偷一罚十。  七:取衣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超过一星期如有灰尘本店不办理重洗。8.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八: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九:逾期3个月以上未取衣物的,应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对该衣物所有权的权利,经营者有权自行处理该衣物。  十:顾客衣物逾期不取的,且超过保管期一个月,衣服的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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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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