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现在的工资是1万,但是公司住房公积金只给我交了200,和员工缴纳的一样,但是其他的办公室人员都是按照基数缴纳的,我今年合同到期了,今年的合同我要求公司按照基数给我缴纳公积金,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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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基数给你缴纳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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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项想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话,也是需要分为不同情形的:
1、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假如个人是单位职员的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项目,你可以尝试和公司领导沟通缴纳公积金的事宜,但是如果公司无法替你出的话,你可以自己来全部缴纳。
3、假如个人是无业、做微商或者做淘宝的话,你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你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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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
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
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
单位解除时,除需要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需要支付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经济补偿,以及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解除时,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有权得到未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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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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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