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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09年在信用社贷款三万清了一年利息就没有清了。现在利息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办?可以和银行协商偿还本金吗

债权债务
2019-04-11 01:34: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该解释进一步确立了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先还息后还本的立法精神。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很多贷款无力偿还的朋友,肯定是因为当时有困难,由于一些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贷款不能按时偿还,如果碰到了这样的问题,处理的办理有以下几点:  1、求助亲朋好友。  如果确实是很急切的话,可以找亲朋好友进行还款,等待资金回转了再把钱还给亲朋好友,不过,如果是数目比较大的话,那估计跟亲朋好友借也是填补不了这个缺口,不过,一般来说,分期付款的额度是不会太大的,因此,一般情况这个方法还是可以的。  2、申请展期。  如果个人贷款无力偿还,首先要跟银行的信贷经理沟通好,并说明原因,一定要态度诚恳,那么信贷经理有可能会宽限一段时间,不过,这并不是长久的办法,如果到期还是不能还款的话,就会被视作违约,征信记录也会有污点。不过根据银行的规定,只要两年内连续逾期不超三个月,及累计逾期不及六次,那么对于贷款还不会有负面影响。因此,大家要把握好时间申请展期,只要申请人的还款记录良好,而且是事出有因便可以向银行申请展期。不过有的银行是不允许的,因此大家要提前咨询一下银行。  3、巧用信用卡还款。  一般来说,信用卡的钱还贷款分期也是足够了的,如果借款人的资金周转不过来,那么可以借用信用卡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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