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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盗走了我家现金1万左右,黄金8万多,我家在小区的六楼,该小区一至4楼建商场,施工队搭外面架子到五楼,导致小偷从五楼到六楼将我家的防盗窗弄断,爬窗进屋偷窃,我们看了正常的楼梯视频没看到可疑的,警方也怀疑是爬外面架棚到5楼,然后爬到六楼,从窗进屋偷窃,我想问1.物业及商场施工单位是否有责任?2.如有,他们负多少责任的赔偿?3.如起诉打官司胜率如何?4.整个官司的费用是如何?如律师费?起诉费?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5-22 02:36: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物管公司对小区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依据我国目前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手段来看,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范围是整个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虽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公司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保安服务,仅指物业管理企业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物业使用的安全,而实施的必要的正常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这种保安义务应是有限的、必要的、相对的,不应理解为绝对的、全面的保安义务。
    当物业公司有违一般性的物业保安义务并造成管理区域内财产灭失的,应根据其违约程度确定需承担的责任和具体赔偿额。
  • 第一种追尾事故责任认定: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后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冲上来造成追尾事故的。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后车负全责。
    第二种追尾事故责任认定:在道路行驶时,前车突然倒车导致的追尾事故。由前车负全责。因为错过了转弯路口,而强行在道路上倒车行驶,往往会导致后车反应不及而发生追尾碰撞。如果后车车速过快,极容易造成车毁人亡的结局。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前车负全责。
    第三种追尾事故责任认定:在当前车行驶在斜坡上突然死火,未能及时拉手刹或踩刹车,而后车距离较近时就容易造成溜车追尾。也有可能是新手在斜坡上堵车,因为斜坡起步的操作不当而溜车发生碰撞。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前车负全责。
  •   一、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二、小区业主的责任划分  根据“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业主对其所有的物业应承担维护责任;其他设施、设备依情况不同而不同:  1、房屋的室内部分,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由业主负责维修的部分如自用阳台,除自己维修外,业主也可委托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  2、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为: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即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公用设施;  3、由市政公用单位负责维修的部分为:住宅区内的水、电、煤气、通讯等管线的维修养护,由有关供水、供气及通讯单位负责,维修养护费也由其支付。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上述有关单位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确定维修责任。  维修责任的承担:  1、业主未履行其维修责任,致使房屋及附属设施已经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造成损失的,由业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人为造成公用设施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恢复原状,不能修复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另外,小区内的其他地区责任划分有些既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也不属于业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居住小区内其他设施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供气(包括煤气、天然气)电话、路灯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等,均分别由供气企业、电信和路灯管理部门各自负责维护、管理。  2、居住小区内绿化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可由园林绿化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的,应当接受园林绿化部门的业务指导。  3、居住小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规划红线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等交通设施,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现交通违章,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设立收费停车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居住小区内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供水管网及管网上设置的地下式消防井、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高、低压消防供水系统,包括泵房、管道、室内消防栓以及防火门、轻便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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