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工作半年后,公司让我调整到他另个公司内,并签了合同,合同里有一条"乙方在甲方最后的工作年限将计算为乙方调动后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请问一下这个工作年限怎么算?是累计还是把前面半年清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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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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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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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是累计,如有争议可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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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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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方便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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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那根据合同这一条的意思分析,表达是什么呢?清零还是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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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累计计算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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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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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年限是累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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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