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股东,占25%,前几天股东会决议企业进行清算,采取抽签形式谁做清盘组长!结果被我抽中了,但第二天担当法人代表的占10%的小股东以各种理由不移交公章和财务!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3-18 23:09: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建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主持清算。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关于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我们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清算期间,有限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二、接管公司。三、清理公司财产。四、接管公司债务。五、设立清算账户。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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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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