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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加班是不是自愿的?我晚上不加班,她当我旷工一天扣三倍工资。

合同纠纷
2019-05-31 12:35: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之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应当经过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应当以劳动者同意为前提
  • 休息日安排加班,不去不算旷工,但应当知会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去,不算旷工。
    但用人单位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的,劳动者应当服从,不参加用人单位可以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天数的多少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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